1月4日下午,舟山市低价药品专柜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现场介绍了低价药柜工作相关内容和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相关问题。
为解决全市低价药品的供给问题和药品多样性的需求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全市零售药店及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低价药品专柜的通知》,以建立低价药柜为突破口,在我市全面开展低价药柜建设工作
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商讨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低价药柜设置的推进以及在推广低价药品时发挥民生药事服务站的功能等议题。
医联动一体推进。
一.厘清部门职责。各部门加强动态监测,增加低价药品种,特别是群众需求量大、疗效好、价格在个位数的药品,做到能入(专柜)尽入。
二.明晰药品目录。筛选梳理出受众广、安全性高、效果好的低价药品种,其中低价医保药品122种药品,医保外的5元以下低价药品97种。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市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所在区域群众用药诉求,按目录供应需求量大的低价药品,其中医保定点药店不得少于70个品种规格,5元以下药品不少于20个;非医保定点药店不得少于40个品种规格,5元以下药品不少于15个;药店应设置标识明显的低价药品专柜(区),并保障低价药品(含医疗器械)供应稳定。
分类展示便于选购。为规范低价药柜药品陈列并有利于群众选购,要求药店设立低价药展板,展示板可展示70种药品的图片,并放置于店内醒目位置。目前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设置了低价药专柜,其中被评为信用等级A/B级的有133家。
截至目前,全市328家药店均设置低价药柜覆盖率达100%,其中设置5元以下低价药柜的255家。全市3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低价药品,并在显著位置对外公布。
实现真落地。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医保三部门同向发力,通过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和动态监测,加强对低价药供应、质量管理和医保结算的督查指导,防止低价药柜形同虚设,或发生“低价不低”、“低价无货”、“低价质差”等情形出现。
实现真普惠。经统计,在推行这项举措半年后,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数量月均7.0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18.7%,医保刷卡金额达到3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8%,提供低价药20.3万盒,为群众提供了实在看得见的便利。
媒体提问环节
问题1 请问市民在选购低价药品时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斌海作答
药店低价药柜设置了标识,一般分为5元以下和20元以下的低价药品专柜,市民可以根据我们最新设置的低价药品展板来挑选药品,展板放置于店内醒目位置,可展示70种药品的图片,使市民能更直观、更方便的选取低价药品。
全市36家药店已挂牌民生药事服务站,这些药店配备的都是专业水平过硬的药师,能提供用药咨询、血压测量、慢病档案等药事服务。
问题2 听说基层医疗机构也能配低价药品,想咨询一下,到哪些地方可以配到,低价药品一般都是多少钱,这些药品质量有保障吗?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李军城作答
为有效缓解群众反映的药价贵问题,目前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配备了低价药品。每家机构均配备不低于50种的低价药品,并在显著位置对外公布。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应给予患者合理用药指导,推荐使用价格便宜、药效又好的药品。
低价药品价格都在20元以下,大多数可以医保报销,统一由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质量可得到保障。
问题3 有些市民关心低价药能不能刷医保,能刷的品种多不多,请问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低价药品专柜管理有什么新的政策?
舟山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梁伟作答
目前全市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77家,这些店的医保低价药都能用医保报销。下一步,我们将对定点零售药店低价药举措相关管理办法作调整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丰富低价药品种,方便药店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周边群众用药需求提供更完善的低价药服务,拟增加400多个品种800多个品规的药品纳入《低价药指导目录》。
二是增加200多个品种400多个品规的集采药品(集采价格低于20元)纳入《目录》,鼓励药店以不高于带量集采价格销售对应药品,并将此项设置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正向激励”的加分项,将集采药品的红利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将低价药目录内30个品种的药品列为必备低价药,各定点零售药店在设置低价药专柜时,需在每个品种中选取任一品规药品配备,提高低价药专柜的可及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