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舟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提升目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改革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构建全链法治保障体系获评2025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培育“法护大宗”“低空+海洋综合治理”等40余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一定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提能,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通过“八进”举措推动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实践,全面完成法治舟山建设“一规划三意见”既定任务。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攻坚行动,聚焦政府、市场、社会三条主线谋划部署“10+5”专项行动,召开调度会3批次,推动39项指标完成整改,培育法治创新项目80项,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改革项目成功创下国字荣誉。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务会议学法3次,立法计划等重大事项均向党委报告,法治舟山建设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巡察内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一网页”集中展示,29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述法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二)坚持源头管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深化“一起来立法”提质活动,推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海岛民宿业促进等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开展16部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高规格召开立法十周年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政府依托”立良法谋善治的实践经验。推进行政决策审慎规范,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各类涉法事项审查192件,同比增长57.38%,意见采纳率达99%以上。创新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三链”衔接联动机制,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各类审查中实现“零纠错”。探索县乡合法性审查服务向村级延伸,实现乡镇(街道)审查按期完成率、备案审查率双100%。推动“一码钉”合同管理系统集成AI辅助智审等功能模块,实现智慧审查由“能用”向“好用”迭代升级。
(三)做实精准服务,营商环境更加向优向好。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294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统一管理。推进企业跨区域迁移、破产预重整等改革,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研判政策文件73件,废止修改问题文件29件。创新“掌上办”信用修复体系,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257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善“舟到助企”服务中台,3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跑零次”,企服中心“全科窗口”效能提升三倍。开展“法护大宗”专项行动,出台三年行动方案,落实24条举措,打造法治创新、合规指导、争议调解三大核心平台。新编制油气、港口危货经营6部风控法务指引,组建“百人法治服务团”开展精准法治服务,石化产业法治护航体系获国家发改委期刊录用,海事服务产业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等4个案例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
(四)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阶段性验收评估,针对6方面短板弱项细化102条整改措施,22个镇街赋权事项全面调整。深化海上“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创新海上网格与分级分类智慧处置流程,海上数字化管控能力显著提升。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完善26个领域300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不予处罚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拓展非现场检查方式,在4个镇(街)开展“分类查”试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市县两级133个部门整合年度检查计划,形成“综合查一次”场景576个,实施率达91.87%,涉企行政检查总户次同比下降40.4%。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机制”为主线,通过选聘监督员、设观察点、开发“企安督”监督码平台等方式破解乱检查等突出问题,涉企处罚案件数、查封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14.72%、51.77%。
(五)深化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显著提高。深化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包案化解制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化解。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依法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等重点领域调解程序。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与诉讼衔接机制,通过多元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万余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19件,办结556件,60日审结率93.1%,调撤率36.25%。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复议听证制度,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95.87%,复议后一审败诉率保持0%。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100%,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率100%。
(六)助力远洋开放,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开展“法护远洋”工作,出台法治保障方案及我省首部远洋产业合规指引,成立全市远洋渔业“法治保障联盟”,完善定海远洋共治中心等实体平台支撑,组建印尼等涉外律师团队为远洋渔船开展合规培训,全维度护航远洋产业发展。打造国际版“海上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在东南太平洋等海域为中外当事人提供24小时巡回法律服务,涉外纠纷同比下降38%。创新保税船燃加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制定燃油供应合同标准、油气产业风控法务指引,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累计形成保税船燃油相关创新成果60余项。加强国际法治交流,聚焦国际仲裁规则、航运法实践等重点领域,高规格举办“一带一路”经贸研讨专场等5场专题活动,挂牌舟山国际仲裁院,与香港海事仲裁协会等5家国际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七)加强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法治督察,从“督察要点任务、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全面任务、部门自身法治建设任务”三个层面进行全覆盖自查与台账梳理,总结典型案例64个,排摸问题线索56个,完成省级交办线索核查及督促整改32个。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39件,推动海岛基层治理机制完善、物业管理优化等建议提案落地见效。发挥法治督察融入市委巡察、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叠加效应,共开展法治巡察12家次,反馈问题建议34条。健全各监督主体“制度衔接、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结果共用”协作模式,全市推广“巡察督查+派驻轮驻监督”,相关做法被中纪委转发推广,为全国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提供了舟山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五方面不足:一是法治护航海洋战略精准性不足,尚未深度嵌入海洋经济、大宗商品枢纽建设、海岛共富等重大战略实施进程,法治保障切入点和着力点需进一步找准做实;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适配性不足,立法“海洋味”不浓,部分条款重倡导轻执行,与“立得住、真管用”要求有差距;三是联合执法机制协同性不足,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现象仍有发生,相关机制需持续完善;四是涉外法治服务供给性不足,高端复合型人才短缺,难以匹配海洋经济开放发展和重大涉外项目需求;五是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性不足,部分成果辨识度、影响力不够突出,与先进地市标杆尚有差距。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市将立足舟山“海岛城市、海洋经济、开放前沿”的独特定位,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目标,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持续擦亮“海洋法治建设示范市”金名片。
(一)激活创建“主引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系统跃升。坚持强化法治思维,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遵循,提升法治素养能力。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目标,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实体化运作,完善常态会商、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聚焦海洋经济法治保障、海岛基层治理等舟山特色领域,挖掘储备具有辨识度、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2-3项,构建易于传播、富有影响力的宣传矩阵,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创建氛围。
(二)夯实制度“压舱石”,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效能。健全立法机制,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打造海上枫桥经验促进、海上花园城市风貌管理等特色项目,完善陆海统筹制度体系。优化行政决策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重大涉法事务、政府合同前置把关与流程管控,推行全链条跟踪管理,提升决策管理水平。加强涉企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前置把关,深化“两审三链”衔接联动模式,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的联审创新实践“金名片”。
(三)优化营商“助推器”,增强法治护航经济发展实效。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人工智能+政务”应用场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常态化督查合同履约与政策兑现。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优化涉企服务,破除要素流动障碍。紧扣“法治与发展相协同”主线,实施“法护大宗”“法护创新”等专项行动,强化海洋经济领域法治服务保障,推动基础服务向涉外规则对接、风险预警、争端解决等高端功能拓展,构建高效便捷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网络。
(四)严守监督“基准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效能。以“舟海督”体系为引领,健全涉海执法机制,提升海洋执法质效与公信力。加快市级执法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增强数据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基层执法规范化,健全镇(街)赋权动态管理指导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港口通关等重点领域推行执法与服务并重模式,完善垂管与地方协作联动。
(五)筑牢社会“稳压器”,实现基层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实体化运行,夯实“调解优先、诉讼断后”格局。推行“一村一策”法治方案,聚焦渔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海域使用权属争议等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法律指引。完善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制度,探索特定领域快速审理机制。系统谋划“九五”普法,构建“规划引领、责任闭环、品牌支撑、精准落地”体系,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