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征集舟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的通告

2026/09/10 1.0w 阅读 310 点赞

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我市海洋经济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海洋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助力海洋强市建设,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5〕30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的征集范围为海洋经济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专业人才、技术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二)技术安全要求。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具有相关系统开发和运营的实践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应用场景要求。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预期成效。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资源。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舟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其中电子版文件刻录到光盘,文件命名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二)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至舟山市数据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909

(三)名单公示

    申报材料经市数据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调机制审,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拟授权运营机构。拟授权运营机构名单将在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规定程序列入舟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舟山市数据局数据处联系,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0580-2280627

特此通告。


附件:舟山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docx

                                        舟山市数据局

                                      2026年9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