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山市司法局立足海岛区位特点和海洋经济发展特色,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总牵引,高位部署、创新实践,聚焦执法行为规范、企业负担减轻、营商环境优化,扎实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实现企业减负与执法增效“双向共赢”,为区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聚焦依法行政,构建海洋特色执法监督新格局
(一)建立健全机制,凝聚“护海”监管合力。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集指挥、协调、监督、考评、服务于一体的区级行政执法协同指挥中心,重点推动“一支队伍管海洋”执法模式落地,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机制,通过体系重构、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有效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扰企难题,显著提升涉海执法监管的协同性和精准度。今年以来,通过指挥中心统筹下达涉企联合检查任务37项,全市累计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000余户次,检查频次同比大幅减少39.6%。
(二)广推专项行动,强化“治海”规范刚性。成立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司法行政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监督机制,对涉海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创新出台“涉企行政检查临时报备工作机制”,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确需开展的临时性涉企检查实施严格管控,进一步增强涉海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核查处置各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80余条,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
(三)优享数字赋能,提升“智海”执法效能。构建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闭环,开发应用“小快灵”涉企执法数字模型,对执法检查频次、事项等进行实时智能预警。运用遥感无人机、船舶AIS动态追踪、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全面集成气象、海况、船舶作业等亿级涉海基础数据上亿条,打造“海洋执法智控平台”,实现辖区渔船精密智控“一屏统揽”、重点海域执法动态“一网感知”,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今年以来,全区涉企非现场执法检查占比达28.8%。
二、聚焦减负降本,彰显涉海企业柔性执法新温度
(一)推行“首违不罚”,释放宽严相济信号。大力推行并动态更新“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督促指导全区各执法部门全面梳理、全量公开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特别将海洋渔业、海事管理等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考量,全区“首违不罚”清单已覆盖28个执法领域,其中海洋领域明确包含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纳、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管理等3项。今年以来,全市办理涉企不予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5.7%。
(二)深化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面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主动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条件和流程。针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提供“预约式”指导服务,并梳理发布296项涉企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有效引导和帮助企业主动纠正违法、修复信用,增强企业在海事、融资等领域的抗风险能力。今年以来,已同步送达“三书”900余份,其中涉及海洋领域企业35份,企业满意度达100%。
(三)坚持过罚相当,严防逐利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将涉海行政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涉海船舶扣押、养殖设施查封等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作为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的重点内容,严防“小过重罚”“以罚增收”“逐利执法”等问题,维护执法权威和海洋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已组织评查涉海行政执法案卷28份,未发现明显的“过罚不当”问题。
三、聚焦增值服务,拓展助企惠企法治保障新内涵
(一)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海洋产业生态。深化涉海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海洋渔业一件事”等特色服务场景,整合汇聚530余家涉渔企业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及违法风险点数据,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上门审批、集中会诊等精准服务,实现许可、监管、服务无缝衔接。通过政策集成和流程优化,为海洋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了海洋产业提质增效。
(二)加强规范指导,前置企业风险防控。打造“易企管家”涉企服务型执法监管品牌、“普渔盾”海洋行政执法领域预防性监督体系,以海产品生产加工行业为试点,创新“内融外跨”检查模式,将行政指导、风控建议嵌入执法全过程。发布全国首部远洋渔业风控法务指引、全省首部油气贸易风控法务指引,整合“法拼团”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法治风险防范讲座,为企业提供经贸预警、法务风控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显著提升企业的规范经营意识和抗风险能力。今年以来,已累计提供法律服务700余次,为涉海企业提供预警信息2000余条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
(三)畅通诉求渠道,精准响应企业关切。创新建立“政企早餐会”“政企对接会”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在重点涉海企业、渔业合作社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观测点,构建“企呼我应”的问题诉求收集、分流、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积极探索“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执法模式,聚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激发市场主体“向海图强”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