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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丨舟山:创新打造“三化双融”模式 “市监综合查一次”助力营商环境跃升

2026/04/02 1.5k 阅读 411 点赞

舟山市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聚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重复执法等痛点,推出实施“市监综合查一次”。通过“分类化监管、集成化检查、标准化运行”协同发力,全面重塑涉企行政检查模式,实现检查事项与场景、检查计划与业务“双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以监管减法换发展乘法”治理智慧。

 

一、建立“分类化”监管机制,从源头根治“检查扰企”痼疾。以省级检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精简整合交叉重复或不合理事项,对应形成“无事不扰-重点监管-随机抽查”三清单,逐项明确检查范围及要求。列入无事不扰清单的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列入重点监管清单的依法实行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按照一定比例实施年度抽查。涉企检查事项从400多项压缩至160项,压缩比例达60%,真正让诚信守法企业“免打扰”,让高风险领域“严管控”。

二、构建“集成化”检查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一场景查一次”为目标,全盘谋划建立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与“市监综合查一次计划”二合一体系,高度融合市场监管部门17个业务板块。聚焦同一类检查对象,充分考量检查事项集成度、检查对象覆盖面、基层执行便利度,统筹关联检查事项一并实施。累计形成舟山版“市监综合查一次”场景44个,涉企行政检查的综合查整合率达100%,最多一个场景融合19个事项,高效地将传统“专科检查”升级为“全科诊断”,破解“反复进门、多头执法”积弊。

三、健全“标准化”运行体系,保障监管检查质效闭环。落实“层级权责锁定”制度,以检查事项为逻辑起点,全面建立和统一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及检查标准,明确计划制定、任务统筹、信用分类、人员选派、现场检查、闭环处置等全流程操作要求,形成涉企行政检查“市指导、县组织、所执行”三级合力。通过在体制层面实现“一个主体对应单一监管层级”,切实避免“市里前脚走、县里后脚到”等重复检查现象,保障“市监综合查一次”规范、标准、长效运行,展现“整体市监”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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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