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市
政府类政府类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5/08/01 1.7w 阅读 183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5-199420

  • 文号:

    舟政发〔2025〕14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7-31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00-2025-0007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16:0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助推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58号)及《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批复》(浙民复〔2025〕9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4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190元。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且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家庭,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按规定申请有关专项社会救助。


    本文件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24〕23号)同时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