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
舟山管理中心获悉
今年4月起
舟山跨海大桥正式
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
标志着舟山辖区高速公路收费服务
全面迈入电子化、数字化新阶段
此次电子发票的全面推行,是落实国家财税电子化改革要求、推进交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一项务实举措。随着舟山收费中心所、蛟川收费中心所顺利完成系统切换,目前舟山跨海大桥已实现所辖收费站通行费发票电子化全覆盖。
据了解,电子发票启用后
非ETC用户通行舟山跨海大桥各收费站的
人工或自助缴费车道时
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缴纳通行费后
车道现场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司乘人员驶离收费站后
可登录“浙江ETC”微信小程序
通过绑定车辆信息或移动支付订单号
自主查询、开具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一致,可正常用于报销、入账等财务业务。如需现场获取电子发票影印件,可联系收费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
电子发票抬头默认为车牌号码
如需调整
可登录“浙江ETC”微信小程序
在“发票抬头”模块进行设置
文字丨陈颖丹、张李
编辑丨陈怡雯一审丨费绎霖二审丨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