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舟山市消防救援局)
行政执法范围:舟山市
舟山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网址:
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5/3/28/art_1229397402_3904619.html
监督举报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天大道560号 邮编:316000
举报投诉电话:0580-2088060
二、执法人员名单
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执法委托
本单位与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临城街道签订执法委托,委托协议,详见附件2
四、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程序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详见附件3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
(二)救济途径: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检查事项清单
行政检查事项公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000000000&deptCode=ALL&matterType=11&activeTab=1
双随机检查公开: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key=1
八、结果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公开: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661802/index.html?webId=78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siteCode=330901000000